解析:
在检察机关批准了对犯罪分子、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具体的后续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尽管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已经移交给了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但检察机关对于案件本身的侦办和起诉工作并未因此而暂停或终止。
其次,如果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过程中,其发现案件的关键证据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则会将该案件退回给负责侦办的公安机关,以便其能够针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收集和完善证据。
第三,若经审查,发现案件中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或者虽然存在犯罪事实,但是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不予追责,此时案件将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当检察机关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查,确认案情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疑时,便会将此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此外,须知“取保候审”是指相关部门为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被羁押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犯罪分子,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或者违法行为较为轻微的人员等情况下,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