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年仅15岁的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绑架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1.由于该嫌疑人为未成年人身份,故在量刑方面应给予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判处死刑。
2.年满16周岁的参事人犯罪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绑架行为,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方面应给予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