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暴力冲突引发犯罪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下列各项条件之一,便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是针对被指控者的犯罪行为,其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
其次,如果被指控者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罚,然而实施取保候审却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潜在威胁;
再次,虽然被指控者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