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审核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如若条件符合即可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范围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
(一)倘若即将可能被判处单纯管制、短期拘役或者即将被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话,则应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二)倘若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话,也可考虑采用此种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