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要离开受限制的特定区域(即指定的市县),您必须预先得到批准才可通行。倘若未经授权擅自离去,这将被视为对取保候审制度的严重违反,进而可能导致您所缴纳的保证金被强制没收、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甚至有可能还会面临刑事拘留或者更严重的逮捕。
至于具体的处罚力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院或公安机关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