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被羁押达二十二日之久,最终并未受到起诉或判定有罪,则其往往不会在档案中留下任何负面纪录。只有当案件经过正式审判并由法院作出判定有罪的裁决后,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才能被记录在公安体系内,准确地标记为犯罪记录。
然而,尽管如此,拘留期间的相关记录仍可能在公安机关内部保存,但这并不妨碍个人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地司法制度和操作流程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时候,应当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制作,并载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和期限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