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若有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其所窃取的财产理应首先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依法追缴与责令退还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经公安机关的追缴或退赔后仍然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害人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提出单独的民事诉讼请求,而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由于各地公安机关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您可以遵循他们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理,但我们认为,责令退赔无疑是最为有利的解决方式。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赔偿金额标准,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盗窃事件,如果盗窃地点无法得到确切证明,那么盗窃金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就需要根据受理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金额标准来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