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引起人们高度关注的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作为参考依据。这一条法内容概括了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追逐驾驶,且情节严重恶劣的违法行为。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判决结果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详情需与当地法院进行咨询了解。一般来说,此类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处以不超过6个月的拘役刑期,同时还需按照规定缴纳罚款。但是,最终刑罚的轻重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犯罪情节的复杂性、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方的认错悔过的实际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