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个自然日;而在具体实践中,刑事拘留期一般设定为14天。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期是从被拘押人员被送往拘留所以及暂扣在那里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在一般的情况下,检察院对于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取证需要花费7个自然日,这个期限实际上也包含在前述的14天内,并不会额外增加任何一天的时间。若需批捕或释放涉嫌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7个自然日。当拘留期满之时,羁押方将对有关人士是否应该被批捕,或者是否应当采取其他强制性司法手段做出判断和决定。
值得强调的是,如果拘留期限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范围,那么被拘留者及其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或者要求释放被拘留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