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缴纳保证金方面,最低要求是1000元人民币。
2.作出决定的相关机构应依据罪犯或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本身所涉及的性质,以及罪犯或被告的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来综合考量并确定收取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将由县级及以上级别执行机关进行统一收取与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