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决定的发布通常由公安部门作出,然而,这需要依据明确的证据和法律法规。证人的证言无疑是此类证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仅凭其证言并不足以构成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的充分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只有在认定存在确凿证据证明某个人涉嫌犯罪,并且可能试图逃避或阻碍调查工作,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时,才能够依法实施拘留措施。因此,在做出刑事拘留决定之前,警方会全面评估所有相关证据,其中不仅包括证人证言,还包括其他各类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