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不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有所规定,同时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全面的确认。它作为中国刑事司法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手段,允许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有合适的担保人时,可以在没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前提下继续等候相关案件的审理判决结果。这项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保护被告人应有的法定权益,并尽量避免对其造成过度的羁押之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