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答案是肯定的。辩护律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属律所的相关证明以及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书或司法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并以此为凭据申请会面,而看守所在接到此类请求时也需予以紧密配合,适时作出会面安排。
另外,在侦查阶段,律师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时,公安机关预审部门有责任设立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对于那些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之后的48小时之内,妥善安排律师进行会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