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所询问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法院的裁判文书正式生效之前,只要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同时适用附加刑的人;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显著危害的罪犯;
再者,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最后,若是因为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