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执行该项措施过程中,对案件的侦査、起诉乃至审判均不得有任何中断现象。若出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经结束的情况,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之强制措施。解除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还需第一时间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