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开设赌场的刑事责任问题,主要是依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到的参赌人数以及赌资营利即所谓的流水来进行判定的。就拿赌博罪来说,其基本量刑标准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依法还应处以相应罚金。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为满足自身盈利目的,而大规模聚集群众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自己唯一的职业,那么这便是典型的涉嫌赌博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其的定罪量刑便需根据涉案的赌博人数以及赌资营利的流水来进行综合考量。举例来说,若行为人组织了超过3人的赌博活动,且其从中抽取的头息累计达到了5000元以上;或者组织了超过3人的赌博活动,且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5万元以上,那么这些都足以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