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就“帮信罪”来说,如果涉及流水高达1000万元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支付罚金的相应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典型的数量犯罪,因此,犯罪金额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能作为量刑的主要参考因素。在特殊情况下,参与者若是在触犯“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嫌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其将按照“处罚较重”的那项条款进行定罪和惩罚。
此外,当肇事者能主动积极地退还所有涉案财物时,这无疑有助于减轻其所应承受的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最后,关于身份问题以及主观意图,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那么即便在某些案件中,该嫌疑人已经构成了“帮信罪”,他也只能扮演从犯的角色。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应该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优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