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所施行的审判程序并未对总体审判周期设置时长限制,唯需确保在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完成诉讼事宜即可。
然而实际上,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案情及证据材料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绝大多数情况下,单场庭审的持续时间约为1至2小时之间。若涉案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明了,则可能仅需耗费一小时左右便可顺利完成审理工作;反之,若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则可能需要1个多小时乃至2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审理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