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犯罪行为自始至终所需耗费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左右。若适用于简易审判程序,其审理期限则为20天,在此期间内,法院必须进行案件的宣判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公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应建立在当事人自愿且合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并切实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关于调解未能成功的情况下,并无明确的开庭日期,通常会在开庭前三日内通知当事人参与庭审,而具体的开庭时间并未在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对于审理期限,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或六个月内完成。若调解达成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不得存在任何强迫因素。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人民法院将立即作出判决。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