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的个人若要外出旅行或前往其他地区,必须提前得到执行机关的准许与批准。取保候审,乃是指那些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已遭刑事案件指控并尚未被正式拘押的人员,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规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威慑他们主动提出人身担保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的规定。因此,尽管取保候审允许个人外出,但必须事先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成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