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敲诈勒索罪成立的法律依据是相关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二千元人民币。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则可以将该罪名的立案标准降低至一千元人民币以上:
1.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行为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2.在过去一年中,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3.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进行敲诈勒索;
4.使用即将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
5.以黑恶势力名义进行敲诈勒索;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进行敲诈勒索;
7.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