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开庭期间,它并不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实际上,判刑日期的长短仅仅取决于法院受理该案的具体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公诉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当涉及到可能被处以死刑的案件或是伴随着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的,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