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正式关押于看守所期间,接受关于法律知识、道德教化以及严格遵从监狱规定等方面的深入教育。除此之外,还可收听广播报道,观看电视节目,观赏各类书籍杂志,以此来拓宽视野,提升自身对于时事政治、法律规章制度等领域的认知程度。刑事拘留是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办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