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受案件的审理之后应当在两个月之内进行判决工作,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2.如果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
然而,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必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3.强奸罪,即违背女性意愿,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她们与其发生性关系。所谓强奸“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而导致受害者的生殖器官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引发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治疗仍无法挽回生命的情况。对于那些出于报复、灭口等目的,在实施强奸过程中杀害或伤害受害妇女、幼女的罪犯,应该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强奸罪的主体通常仅限于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妇女不能单独构成此罪,她们仍然有可能成为该罪的教唆犯、帮助犯,甚至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