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可行的,在适当情况下,倘若袭击警察事件较为轻微,行为主体出于激动情绪并非蓄意伤害(即无故意袭警之动机),且有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并表达诚挚歉意的话,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给与被告人缓刑或者更轻等级的刑事制裁(如处以监外执行、短期徒刑或者行政拘留等)。这主要是因为对袭击警察的行为并非一概视为犯罪行为,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方式、情节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