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法院庭审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需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申请;
其次,进入正式的开庭审理环节;
再者,当庭宣布判决或裁定(此环节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非经过法院深入研究确定不宜于当庭宣布判决者外,其他情况均应在审判现场即刻宣判;
最后,对于罪犯的刑罚处置一般为拘留以及罚金等附加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