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一名死者和一名重伤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量刑问题,需要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所实施的具体违法行为来进行审慎判定。若肇事者对事故所引发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然而,若在特定情况下,肇事者的行为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因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需为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事故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肇事者需为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