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贿是指向特定人员给予金钱或物质上的馈赠,以达到不可告人的非法金钱交易目的。这种行为既可能针对个人行贿,也可能对单位做出行贿行为,亦或是在单位之间实施行贿。为攫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特定公务人员提供贿赂,若其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行贿而获取的不当利益,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应视为"情节严重":行贿金额介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