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動罪”(简称帮信罪),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规定的。针对此类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出现了第二次涉及此种犯罪行为的现象,那么其所受到的法律制裁通常会更为严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是否有过类似的犯罪记录,从而对其进行更为严厉的量刑判决。犯罪嫌疑人可能需要承担更高额的罚款或者更长期限的监禁惩罚,同时还可能被附加禁止参与某些特定活动等其他形式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该罪名的关键要素在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选择为其提供协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