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来说,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符合相关条件时,是完全可以要求返还的。这其中的关键在于被取保候审人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内,必须确保自己遵守了各项规定,且未有任何恶意犯罪行为发生,如有必要进行强制措施的改变或对刑罚的执行。在此情况下,县级以上的执行机构将会依法制作并向当事人下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从而将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