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涉嫌犯下挪用公款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上,若他们具备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部门来执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