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际,司法机构通常不会对当事人进行监禁或严密监视。
然而,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往往会依法通知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对其住所实施必要的监控措施。
此外,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法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擅自进入某些特殊场所,禁止与特定人士开展会面或通信交流,亦或是禁止参与特定的活动,在此等期限内,他们还应将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驾照等交给相关执行机关进行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