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企业内部职员若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职权之便,以非法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赠与之财款,从而实现为他人谋求利益等不当目的;或是在日常经济活动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收受各类名目繁多的回扣与手续费用,且将这些费用据为己有,其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标准时,必须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