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拘留期间,其律师享有与之会面的权利。
然而,由于家属无法直接与嫌疑人间接交流,因此通常须依赖于律师所提供的案件信息。当律师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之后,他们将拥有无限制会见嫌疑人的权限,以确保对嫌疑人权益的有效维护以及为构建有力的辩护策略打下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