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打架行为而被拘留并不全然意味着刑事拘留的存在。
其次,对于因打架事件而导致的对方轻微伤害情况,应视为行政拘留范畴,通常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并且伴随着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处理;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只涉及到最多为五天的拘留处罚或是最高额度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处理。
再者,若涉及到结伙斗殴、殴打残障人士、孕妇等特殊群体,以及多次斗殴或一次性殴打多名人员等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并附加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