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者因犯有强奸罪而遭到刑事惩罚之后,仍然有义务对受害女子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由于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缺失,则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并判决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同时酌情判处罚款。若犯罪者的财产状况无法满足全额赔偿要求,或被判定需没收个人财产时,应首先承担起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