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犯罪情节较轻,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度受伤者,其量刑起始点将被设定在六个月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具体的基准刑则可以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轻伤及残疾程度进行适度增减。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那么基准刑将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得到提高:
(1)每多增加一名受害者受到轻微伤害,刑期便可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2)每多增加一名受害者受到轻伤,刑期便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