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后,当事人有权利期待公安机关依职权进行深入调查和侦破工作。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在获得初步证据后,将启动正式的侦查程序,紧接着检察院将对该案进行审查并向公众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负责对此案进行裁决与审判。需要指出的是,若所涉违法行为危害性较小且不足以构成犯罪的,那么在公安机关的侦查过程中,该案件有可能会被撤消,或者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甚至法院也可能宣布被告人无罪。在面临拘留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