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批准的取保候审期限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公安执法部门必须时刻保持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连续性。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应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有义务立即解除先前的取保候审措施并进行强制手段的变更。对于已经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尽快将此消息通知其亲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