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醉驾”这一概念,我们需要明确其界定范围为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100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另一方面,“酒驾”则是指驾驶员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处于20至80毫克之间。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行为人明明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并且醉酒驾车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但仍然无视法律,选择醉酒驾车,尤其是在事故发生之后仍继续驾车冲撞,导致严重人员伤亡,那么就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有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醉酒驾车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处罚。
至于“醉驾,拘留7天”这句话,通常情况下是指刑事拘留,也就是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里7天。如果在这7天结束后被释放,那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但是没有得到批准。在实际操作中,醉酒驾驶往往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属于轻罪范畴。因此,即使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太大的危害。因此,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这类犯罪嫌疑人通常都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后续的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过7天,那么这部分时间可以用来折抵相应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