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行为人被怀疑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其次,若在其身边或住所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亦可进行刑事拘留;
再次,嫌疑犯在犯罪之后意图自杀或逃跑,或是在逃亡过程中亦可能遭到刑事拘留;
此外,对于那些试图毁灭、伪造证据甚至串供以逃避法律制裁的嫌犯,也可以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最后,如果嫌疑人不透露其真实姓名和居住地址,并且身份不明,同样可以考虑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