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需对已被依法裁决实施刑事拘留者办理取保事宜,则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取保所设定的各项要求,随后,当事人应向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請取保,待上述机构予以批准后,即可进行取保候审程序。在取保候审环节中,公安机关将承担具体执行职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