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窃录的音频数据可以被视为法律证据。此类音频资料归属为电子数据领域及视听资料范畴,乃是证据的一大类别与形式,所有的诉讼当事人皆有权利将其呈现在法庭之上。
然而,在采信偷录的音频数据作为证据时,必须要确保该类证据具有“三性”特质,即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相关性。这三个特性构成了证据的基本要素,对于其证明力的评估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