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诉讼中,当事人有权选择聘请律师来协助自身维护合法权益,尤其在面临检察官所提出的强大指控时,这一点显得尤为关键。由于抢劫犯罪系情节严重之罪行,如若被告人被判定可能需承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重刑,那么即便被告人未亲自聘请律师,法院亦有法定责任指定一位律师代表其进行辩护。关于聘请律师的时间节点,一般而言,应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者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委托律师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而当案件由侦查机关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同样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