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申请时限,通常情况下为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公安机构针对涉及报案、控诉、举报以及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需依据职权所在范围,进行快速且细致的审查,若判定存在犯罪事实并且符合刑事责任追究需求,则应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相关的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涉嫌盗窃公私财产价值达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者;
2.在两年内曾实施盗窃行为三次或以上者;
3.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并与外界环境形成相对隔离状态的住所进行盗窃活动者;
4.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之财物者;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