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提审在押犯人的具体次数,并未作出明文规定。
然而,提审次数应根据公安部门所掌握的相关信息与被告方提供的供词是否相互印证为依据加以决定。在进行提审时,只要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关的提审证明文件便可实施。
至于提审的频率和时间,这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的,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调查取证的需求;而在逮捕期限过后,提审工作仍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或检察官负责执行,最终的审判权则归属于法院。
此外,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任务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承担。在进行讯问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