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明确指出,有关涉及金额高达1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赌资流水行为,将依照相关法案规定予以量刑判决,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形式,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缴纳责任。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若涉事参与者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或者长期持续参与甚至召集他人共同进行赌博活动,一旦达到上述规定的严重程度,他们所面临的刑罚期限将进一步提升至三年及以上,并可能承受更为严厉的罚金处罚。
关于如何判定是否构成赌博犯罪,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来进行分析:
首先,当参与者的数量达到三人以上,且在整个赌局过程中所产生的抽头渔利数额累积达到5000元以上时,便可初步判断该行为涉嫌赌博犯罪;
其次,在赌资总额方面,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只要其赌资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即可视为构成赌博犯罪的要件之一;
再次,只有在参与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以及组织中国境内公民达十人以上远赴境外参与赌博活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构成赌博罪;
最后,对于那些在境外参与赌博活动的人员来说,如果有从业者借此机会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等不当利益,同样也会被视为具有触犯刑法的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