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扰乱执法罪之判定基准如下:此种罪犯的涵盖范围主要集中于存在于广大民众之中的合法执法以及管理活动。对于特定的犯罪活动,其针对性极强且具体明确,即针对那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正在履行公务的优秀基层干部以及人民警察。而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通过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阻挠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职责,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任何年满法定年龄,同时具有一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对于那些以暴力手段袭击仍然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案件,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利用驾驶机动车进行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最高可达七年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