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诈骗罪行,若犯罪嫌疑人具备法定取保候审资格,则可依法申请相应的司法救济措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对于已受到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刑事羁押的人士,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和审判的责任,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庭参与审理的一种刑事强制执行手段。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经采纳取保候审方案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结果;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婴幼儿母亲,实行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后亦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后续处理。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然而,取保候审申请未能获得批准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如申请人未能按期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或者其个人情况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