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在司法程序中,虽然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但仍有可能再次面临批准逮捕的命运。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手段,仅是对于那些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能代表他们是否有罪或是否会遭受逮捕的处罚。当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如果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依法批准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